3、实地窗口督导组。负责行业窗口的督查和受检点的初选、汇报材料的把关、场所的布置、环境的整治等。
4、会务材料组。对照《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根据我市实际,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准备总体汇报材料、专题材料和有关备检档案材料;负责创文明城市的汇报会、反馈会的会场布置。
5、宣传报道文娱活动组。负责迎检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文艺活动。
6、接待后勤组。负责接待省检查组人员和迎检活动的车辆调度以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创建目标,通力合作,狠抓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
1、由市委文明办根据《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将考评任务予以分解。根据任务分解,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措施,倒计时抓好工作落实。
2、根据2008年2月14日召开的市文明委全委会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都要在迎检工作中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为促进工作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3、各工作小组在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创建活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单位没有行动,或行动不力,那个单位一把手要负责任。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与省直对应职能部门的对上联络和跟踪工作,确保对口考评项目不失分。
4、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新罗区政府、市建设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垃圾收集袋装化、转运及时化、处理无害化。城区各街路、巷道、小区要有足够的环卫设施,定人、定时清扫,做到街面清洁,无暴露垃圾。特别是新罗区政府要做好社区、巷道、居民区“牛皮癣”、小广告清洗工作,确保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的现象。要加强对工程建筑运输车辆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滴撒漏”等污染路面、影响环境卫生现象。要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占道经营的管理;规范早夜市摊点,做到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张贴、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停放车辆。市建设、环保、交警、文化等部门要整治汽车尾气和餐饮业油烟污染及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市区机动车喇叭噪音扰民问题。(2)实施“畅通工程”建设。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重点解决好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如闯红灯、违章调头、逆向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解决乱停乱放车辆、增加限制车辆跨中心线左转弯路段以及及时疏导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堵塞问题。(3)加强市场管理。市建设局、经贸局和工商部门要协调市场业主,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做到散摊归位,同时要督促业主搞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4)搞好“夜景工程”亮化工作。市建设局要做好“夜景工程”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保证检查期间各主要路段、广告牌、公园景点的灯光夜间开放。(5)抓好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市文化与出版局、广电局负责开展文化音像市场的集中治理,打击制黄贩黄活动,依法查处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网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管理,依法整顿公共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