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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


  (七)加强基层城乡规划部门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需要配备编制,确保城乡规划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各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城乡规划制定、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实施监管等行政职责。

  (八)理顺所属县(市)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理体制。本着既有利于实施监管,又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决定将玉泉狩猎场、黑龙江北方森林动物园、西泉眼水库暂由阿城区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管理;达连河镇由依兰县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管理;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委托五常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管理;亚布力风景旅游度假区委托尚志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管理。其中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亚布力风景旅游度假区内重大规划项目须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备案。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与有关县(市)搞好衔接。

  四、认真清理与《城乡规划法》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搞好立、改、废配套建设

  (九)深入开展专项清理与《城乡规划法》不相适应的现行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清理工作,对完全不符合《城乡规划法》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内部管理制度要立即废止;对个别条款与该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健全新的与《城乡规划法》精神相一致的规章制度。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哈政发法字)的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其正在实施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具体的修改或废止意见,并说明理由,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市政府法制办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包括听取专家学者、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其他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清理。二是区、县(市)政府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发布的文件,应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乡镇政府及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发布的文件,由区、县(市)政府组织清理。四是内部管理制度由各单位自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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