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07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93号)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县)联动、乡镇实施、免费放映”的农村电影工作的新路子,确保我市农村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是国家实施五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从组织、资金、政策和措施上保障农民群众享有看到、看好电影的基本文化权益,确保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秀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和富(市政府副秘书长)
章彬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张荣辉(市广电局局长)
成 员:刘友洪(市农办副主任)
姚建刚(市文明办副调研员)
苏雪琴(市综治办副主任)
黄 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邱思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严福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钟生根(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清如(市交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