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文化局、教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5.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由市教育局等负责落实。
46.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由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落实。
47、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由市文化局、科技局、司法局、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48.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造177所农村初中和200所城镇薄弱中小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36个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职建设项目。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由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49.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着重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和城市部分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0.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分步实施100个县级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改造。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1.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机制。抓好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统一实施县级以上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实现同种药品全省同价。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
由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2.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建立“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3.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
由市人事局、民政局、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4.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搞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