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龙政办〔2008〕20号)
本办各科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本办室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效能建设
绩效考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室的服务水平,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办公室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1、考评工作由办公室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考核考评中涉及的民主测评、表决等事宜。
3、本规定的考评对象为办公室管理的各科室及工作人员。
4、考评分为平时考评和年终考评。平时考评结合党组会议或室务会议进行;年终考评结合年度评先评优进行。
5、办公室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都有及时提出嘉奖、告诫建议的责任。
二、考评内容
1、个人评选方面:对各位候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将参加本办集体学习、活动列入个人绩效考评、年终评先评优的内容,即本办每次组织有要求各位工作人员都参加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等实行考勤点名制,每次活动考勤一次;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的,应在事前以科室书面请假为准,送对应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准假手续交人秘科备案,事后补假无效。
2、科室评选方面:对各科室的工作总量、工作质量、个人工作强度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将组织科室人员参加集体学习、活动列入科室年终评先评优的内容,如科室人员因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活动而被告诫的,取消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平时考评的实施
为及时考评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体现奖优罚劣,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予以嘉奖,对工作失职的予以告诫。
1、嘉奖原则: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优异的;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在办文办事和参谋服务中,有创新、成效突出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避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予嘉奖。属完成常规工作的原则上不予嘉奖,科室年度内嘉奖原则上不超过3次,个人年度内嘉奖原则上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