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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协调江门军分区和武警江门市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执行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并向省政府报告市政府采取的应急行动;
  (5)视需要请求省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5)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市科技局的应急职责
  市科技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提出应急相应级别建议,组织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2.2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和报送;省地震监测中心、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并进行震情跟踪。
  3.2 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地震重点危险区的有关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在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经省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通报预测区所在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各级政府应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经省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通报预测区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我市行政区域的全部或局部,在省人民政府临震预报区内,预报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包括: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单位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预警预防机制如下图:(略)
  3.3 预警支持系统
  省地震前兆台网中心负责汇集地震前兆数据,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省数字地震台网中心负责地震数据收集、数据管理和地震速报;省地震应急与信息中心为全省地震系统数据传输及计算机网络提供信道和连接手段,提供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公用软硬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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