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石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防震减灾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市防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提供安全保障,现就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坚持预报第一,前移地震监测关口;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全面提升全市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紧急救援为重点,以部门联动、宣传社会为抓手,科学决策,提高减灾实效;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和区域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专家、依靠群众,形成专家为主、群众参与的全社会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抓好群测群防,完善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大力提倡和鼓励社会公众自愿开展地震前兆异常观察活动,形成社会公众参与的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加大对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科技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村(居)委会治保主任担任同级防震减灾助理员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助理员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要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渠道,设立专项经费,提高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三网一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