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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园林局四个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的通知


  (一)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二)行道树池内无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随时保洁。

  (三)绿篱及色块枝叶新鲜,无尘土,及时冲洗。

  (四)绿地、绿篱内整洁,无杂草、落叶,无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漂浮物;随时保洁。

  (五)新植树木、孤植树木树池干净整洁,树池规范美观。

  四、绿化保护

  (一)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

  (二)植物体上无钉、捆、挂、贴、刻、画等现象。

  (三)无随意被侵占绿地、砍伐树木现象。

  五、绿色植物冲洗标准

  (一)常绿植物

  1.叶面干净,叶色正常,无明显灰尘。

  2.树体上没有灰尘积存,每周冲洗2次。

  (二)绿篱色块

  1.绿篱叶面干净,无明显灰尘。

  2.绿篱上面、下面、立面和顶头部位全部冲洗到位,不留死角。

  3.冲洗后路面无明显积水,冬季路面不结冰。

第二部分 考核标准

  一、绿化养护考核(63分)

  (一)乔木(20分)

  1.有死株、缺株现象(3分)。

  2.乔木长势较弱,出现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2分)。

  3.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不一致,没有扶架措施(2分)。

  4.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低于98%(2分)。

  5.有明显干撅、枯枝和吊枝,严重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5分)。

  6.有明显病虫危害状,病斑叶、虫食叶明显,影响景观效果;入冬前树干涂白不及时,或常年不进行树木涂白(3分)。

  7.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或长期不修剪,树木生长杂乱、无形,影响树木生长和景观效果(3分)。

  (二)绿篱(20分)

  1.有死株、缺株,造成断垄、断行和成片缺株现象(8分)。

  2.生长势较弱,出现非季节性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3分)。

  3.修剪不及时合理、不整齐流畅、不美观(3分)。

  4.有明显病虫害,病斑叶、虫食叶、落叶明显(3分)。

  5.绿篱内有杂草、有明显寄生植物和攀附植物危害,影响绿篱植物生长和美观(3分)。

  (三)草坪及地被植物(10分)

  1.有明显斑秃(3分)。

  2.生长势差,叶色不正常(2分)。

  3.杂草明显(1分)。

  4.修剪不及时合理(2分)。

  5.有明显病虫害(2分)。

  (四)花灌木(10分)

  1.有死株和缺株(2分)。

  2.生长势较弱,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不正常开花(2分)。

  3.不按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影响开花(2分)。

  4.有枯枝败叶、残花败花(2分)。

  5.有明显病虫害,病斑叶、虫食叶、落叶明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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