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引沙磁河供水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引沙磁河供水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政函〔2008〕38号)


新乐市、正定县、长安区和桥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市政府决定成立石家庄市引沙磁河供水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蒋洪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李文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
  赵宪忠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秋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左力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米志奇 市国资委副主任

  董玉辉 市规划局副局长

  范振鹏 市国土局副局长

  郭新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新杰 市建设局副局长

  宋春元 市环保局副局长

  胡荡洲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万里 市地震局副局长

  薛运田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王佐英 新乐市副市长

  王威正 定县副县长

  肖玉良 长安区副区长

  郑丁江 桥东区副区长

  张育才 石家庄供水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昌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崔金刚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赵宪忠、石家庄供水集团董事长张育才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督导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征地、拆迁、施工环境保障、文物保护、政策宣传等地方性事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石家庄市引沙磁河供水工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由石家庄供水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志伟担任;副主任由石家庄供水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张银发,石家庄供水集团副总经理刘建波,石家庄供水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树军担任。筹建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有关决策;做好工程的筹、融资工作和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

  筹建处分设六个专业组。综合组由范振宇负责;融资财务组由姜志山负责;工程组由马念尊负责;征迁组由李炳续负责;设备材料组由周永负责;技术组由王新丽负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