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党政线:根据党政领导“三个到位”指标,主要检查州政府与各市(县、行委)政府签订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是:机构、编制的落实,经费投入(保证各级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费的投入;保证中央、省级专项补助经费全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财政转移支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省管理办法使用;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报酬及岗位津贴能足额到位)。已出生性别比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协会工作,各级人口计生责任制的实施、奖惩兑现力度;重大政策的出台优惠政策的落实,突出为人口计生工作办实事的情况。
人口计生部门线:主要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指标完成情况。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三查”随访服务面及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兑现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及计生协会工作。
(二)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分级、分线、分类”的方式,按照标准公开、类型自报、综合评估的要求进行。
(三)各市(县、行委)的考核评估报告、考核评估上报表和各市(县、行委)对所辖各乡(镇)的考核类别,于10月8日前上报州人口计生委业务科。
(四)考核结果分类。对各市(县、行委)考评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四个标准。
三、考核评估的分值及奖励加分范围
(一)考核项目标的基础分值
市、(县、行委)考核指标为八项;党政领导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25分;人口出生率7分;计划生育率5分;计划外多孩率3分;统计误差率5分;深化“百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活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双达标”活动8分;“双试点”奖励政策落实及其他奖惩政策落实15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5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7分,分计100分。
(二)考核评估标准
市(县、行委)考核评估除基本考核指标外,参照国家优质服务县的标准进行评估。
1、优秀市(县、行委)考核评估除基本考核指标外,必须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县的标准。
2、良好市(县、行委)考核评估除基本考核指标外,必须达到计划生育“三为主”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