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燃煤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燃煤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通知
(2008年3月4日 川价发〔2008〕49号)
省电力公司: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燃煤机组及烟气脱硫装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我局川价发〔2006〕145号文件规定,同意该厂执行每千千瓦时347.844元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从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