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计划
自治州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补充规定的制定,负责全州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检查,组织建设自治州及土地利用数据库等。
各县(市)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统一要求,根据本县(市)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写技术方案,报自治州批准。同时负责本辖区内逐地块全面的外业调查和重点地类核查工作。
结合已开展的土地更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等工作,根据各县(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类指导。目前正在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的各县(市)原则上按照本次调查的要求,修改、补充完善调查成果,并通过验收后,可以列入本次调查计划。
(三)宣传方案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本次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自治州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各乡(镇场)从事土地调查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安排培训课程,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培训技术人员。
七、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县(市)为调查单位进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行政勘界,农业普查、人口普查、林业资料、草原资料等成果和资料信息。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新技术、新方法,在统一的地理坐标系下,将土地利用数据库和正射影像图套合,目视盼读影像,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全面查清城乡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现状,获取全州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土地利用调查图件的比例尺不得小于原土地详查的比例尺。同时加快各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互联互通的自治州、县(市)两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做到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城镇土地调查要严格按照《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及《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确定的有关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土地登记信息要实现在互联网上的公开查询。
(二)技术方法
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
农村土地调查将以1:10000比例尺图为主,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以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对全州各类地形及气候条件下现势性遥感影像的全覆盖;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外业调查以1:10000比例尺为主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以航空、航天标准分幅DOM为基础,添加图廓、行政境界等要素,形成的标准分幅调查底图,在此基础上建立县级辖区工程管理文件,管理行政辖区内全部标准分幅DOM和县级行政境界。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