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07〕492号)的要求,审查人员是否经过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经省建设厅认可具有专项审查号,审查的设计项目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上是否签字并登记专项审查号;是否按照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程序开展审查工作;是否将审查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记录在案,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检查在建工程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施工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是否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
2、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并经过审批;是否对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经审批;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节能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有无见证材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4、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推广应用要求,是否具备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有无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监理工程师是否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签认。
5、墙体、门窗、幕墙、屋面、地面及通风与空调安装等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
(四)检查竣工工程
1、是否进行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
2、是否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3、新建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是否按规定要求载明建筑能耗、节能措施等相关内容。
(五)检查2007年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组织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工程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安排
2008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分三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