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计划》的通知
(苏建函科[2008]9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根据《2008年全省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工作要点》,为确保今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定了《2008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各项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和规定,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年底将根据各市自查及省厅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附件:2008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计划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及县(市))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规、文件并制定实施方案(特别是落实《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2007〕361号))情况、建筑节能管理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2、对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检查的情况,是否有工作计划安排,是否有责任目标,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质量监督部门是否按照
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监督;
3、建筑节能技术及管理标准组织宣传、培训情况;
4、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研发、推广及限制、淘汰应用情况;
5、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
(二)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
1、设计单位是否按照现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是否进行节能指标的验算,对窗墙比、冷桥、遮阳等部位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标准的落实,是否达到《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2007〕36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规定(暂行)〉的通知》(苏建科〔2007〕217号)的要求开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