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加快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择优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省级重点中心镇,加强对镇区主要街道、重要地段规划设计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小城镇尤其是重点中心镇建设和发展。
2、组织实施完成200个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任务,选择一批特色鲜明或有乡村旅游发展前景的村庄开展特色示范村庄建设改造,探索和总结特色村庄建设改造的有效途径,避免村庄建设整治简单化、同质化。
3、研究制定《江苏省村庄建设整治技术导则(试行)》和《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标准(试行)》,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现场交流等方式巩固和提升村庄建设整治成果,分类推进苏南、苏中、苏北面上建设整治工作。
4、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农村新(翻)建农房季报制度,加强对新(翻)建农房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镇村布局规划的实施,确保新(翻)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
5、结合人居环境奖、园林小城镇等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小城镇加强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开展康居示范村创建,2008年计划创建60个左右乡村风情浓郁、人居环境优良、资源土地节约、设施配套适宜、生产生活便利的“康居示范村”。
三、以实施农村生活污染适宜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1、结合村庄所处区位、规模、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不同情况,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导性目录和工程实施技术要点。选择2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村庄,实施村庄生活污水适宜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引导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3、指导太湖流域各地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加强技术指导、进度督查和目标考核,2008年实施完成太湖流域720个以上(其中一级保护区74个)村庄生活污水适宜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太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四、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协调,结合第二轮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基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稳定村镇建设管理队伍。
2、配合省委组织部,继续做好第一轮重点中心镇书记、镇长培训工作,组织村镇建设管理干部进行考察、交流和培训,提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