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3月13日 川价发〔2008〕59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08年的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
附件: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全省物价工作会对2008年价格工作做出的总体部署,以及2008年全国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要求,2008年我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全面实施《
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加强监测体系和预警能力建设,完善质量管理,密切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分析预测,做好价格信息服务,促进我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实施《
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依法监测。
2、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应快捷、覆盖全面的价格监测工作体系。以《
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尽快解决价格监测工作的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并进一步整合内部业务资源,充实监测力量。
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价格监测人员政治敏锐性、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加大价格监测人员和直报企业采报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
4、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应急价格监测工作机制。定人定岗,明确职责,确保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确保网络运行的通畅和稳定,做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
5、密切关注重要及相关商品的供求和价格情况。加强节假日特别是大假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出现的异常波动,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核实、上报、应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分析、预测、预警,做到从数据性中出情况、出分析、出对策建议。
6、全面和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四川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常规价格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区域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