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按照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渠道和途径,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程序、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信息员和专家学者在政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布形式,拓展规范性文件公布载体,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6.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效果测评,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清理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印《阜阳市规范性文件汇编(2007)》。继续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7.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将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查阅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8.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应急预案,加强基础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四进”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9.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积极稳妥地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办理)
10.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办、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办理)
11.培育和发展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与规范,推行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机构、人事、财务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农委、市编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