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门诊部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8〕63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门诊部等26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门诊部,名称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门诊部变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医院;
2、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务室,名称由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务室变更为:北京协和医学院卫生室;
3、北京老年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名称由北京老年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变更为:北京老年医院;
4、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医院);
5、北京市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名称由北京市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精神病医院;
6、北京市宣武区椿树医院,名称由北京市宣武区椿树医院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椿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宣武区广内街道长椿街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宣武区广内街道长椿街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宣武区广安门内街道长椿街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8、宣武区广内街道西便门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宣武区广内街道西便门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宣武区广安门内街道西便门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