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非法倒卖、传销、预售活人墓穴,引发10人以上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上访,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的。
1.5.7 在城区占道搭设灵棚,出殡车辆超限数,沿途乱放鞭炮,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1.5.8 清理整顿乱埋滥葬墓地遇到的突发事件。
1.5.9 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殡葬服务单位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1 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长。指挥部成员: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殡葬管理所主任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2.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研究决定在全市殡仪馆、公墓、陵园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殡葬公共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殡仪馆、公墓、陵园应急指挥工作。
2.3 工作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殡仪馆、公墓、陵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等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4 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负责及时向省民政厅汇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依法依规对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预售活人墓的公墓单位、依法予以吊销行业经营许可证;收集、核实、传递、通报突发性事件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现场控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依法对聚众闹事的骨干分子严肃查处,加大对涉嫌殡葬案件当事人的调查、侦破力度;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对殡仪馆、公墓、陵园的周边主要进出道路部署相应的警力,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市工商局配合市民政部门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开展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