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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规范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
  1. 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出席会议、现场办公,要轻车简从、食宿从简。除约定汇报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以外,其他负责同志一般不陪同。接待县(市)、部门(单位)不得组织迎送活动、挂欢迎横幅;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开道;不得超标准接待。
  2. 除地委、行署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地区行署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颁奖和礼仪性的奠基、揭幕等活动。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向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发送请柬、通知,严禁一会多请,一事多请。确属对内对外有较大影响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及贵宾出席的庆祝活动,需邀请地区行署领导出席时,主办单位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由地区行署办公室视不同情况安排地区行署一名领导出席。所有公务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3. 对区外来哈公务人员,要继续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给予热情接待,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超过来宾的三分之一。大力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4. 严格控制馈赠礼品,一般不向区内来宾赠送礼品。对于区外重要来宾或地区邀请的重要客人确需赠送礼品的,经地区行署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地区公务接待处负责采购包装,礼品主要以当地土特产为主。公务活动中受赠的贵重礼品应当按规定上交。
  (五)严格请销假、报告制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05〕45号)要求,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出差、开会、事假、出国出境等,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外出期间本县(市)、本部门(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一并报告,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不得出现无人主持工作的现象。地区行署副专员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时,如无特殊需要,对口协助工作的副秘书长应留守,以确保分管工作正常运行。
  (六)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
  1. 地区行署领导每年应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狠抓地区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有工作质量要求,有专项督查。
  3. 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不断提高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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