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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加大国土资源科技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把科技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各级留成部分、地质勘查基金中安排用于国土资源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重点解决国土资源重大问题的攻关项目经费,确保对国家和部、省级重点项目的经费配套。通过对重大项目长期稳定的支持,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生。

  (三)积极培养国土资源科技人才。国土资源系统要以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院校合作研究为依托,全省培养和造就3-5名科技领军人才,10名学术带头人,20-30名科技骨干,50名中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热心参与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和研究,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关键岗位,担任重大和重点项目负责人。鼓励吸纳国内外优秀力量参与项目实施。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都可设立研究生论文基金,鼓励在读博士、硕士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进行科学技术研究。

  (四)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对解决江苏国土资源重大问题有贡献,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奖励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获得上级科技奖励的项目,要实施配套奖励。

  (五)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资金预算和立项审查程序,保证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确保研究力量和研究经费真正用于国土资源科研和技术开发。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管,包括项目的论证立项、招投标确立实施单位、设计方案的审查、中期评估、验收、成果归档和资金使用审计等。重大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六)扩大对外交流与科技合作。大力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我省国土资源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攻关,引进国土资源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江苏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整体科技水平。支持和鼓励开展与港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大力开展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积极开展“地球日”、“土地日”等重大活动,建立国土资源科普网站、地学博物馆、地质公园等科普基地,举办科普培训讲座,宣传国土资源知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者的科学素养,增强全民的资源保护意识,营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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