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8〕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政府同意州监察局制订的《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州监察局)
2008年,全州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立的全州工作的主要取向、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着力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继续加强执法监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引向深入,为推进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清明的政治环境。
一、大力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州、县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一)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政府和领导干部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肃查处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侵害农牧民利益的典型案件,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违背群众意愿的行为。
(二)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治污减排、生态
环境保护法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着重检查行政监管部门在安全监管中不依法行政、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