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府〔2008〕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深圳市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深圳市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 2008年3月11日)
2008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整顿干部作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推行行政问责制,提高行政执行力,把行政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中,把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畅通施政、依法行政、勤俭善政、廉洁从政,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和推动深圳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改革创新
全市监察机关和广大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上当排头兵和督战队,推动监察体制、监察机制、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向改革开放30周年献礼。
(一)更新思想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敢闯敢试意识、以人为本意识和国际化意识。把行政监察工作摆到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中进行谋划,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把抓廉政与抓勤政、善政结合起来,既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善政建设。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充分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支持鼓励改革者、保护关心创业者、教育挽救失误者、严肃惩治腐败者,坚决查办诽谤、诬告等败坏风气的案件,形成"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社会氛围。把监督检查和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既要纠查错误、追究责任,又要研究和解决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