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衔接机制和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线索通报制度、案件交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证据保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应该移送而不移送案件、以罚代刑的,公安机关应该接受而拒不接受案件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项工作由省检察院、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及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配合。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实效。监察机关对工作不力,导致当地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有关领导和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组织的责任,加强协调,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各级整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选择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特别是县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展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督查督导。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提出措施,及时改进。
六、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