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
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保护知识产权进展会、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开发区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
充分发挥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举报投诉服务热线12312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关服务的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横向衔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
此项工作由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28号)精神。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和协调机制。制定《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以及商会协会的促进作用。以完善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劳动保障等行业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信用数据库。以信用评定为突破口,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及资源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金融信贷方面使用信用产品。加强会计、律师、评估、税务、造价、担保事务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的信用建设,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