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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和2008年全区民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城镇社会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努力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自治区下拨低保资金10.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5.9亿元,自治区财政列支2.1亿元,各盟市、旗县列支2.9亿元,各盟市提高低保标准20元,个别旗县提高了30元,全区城镇平均低保标准达到172元,比2006年提高25元。从2007年10月起,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了15元的副食补助;根据燃油、燃气价格调整,又为低保对象发放了燃气补助。二是加强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工作。把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牧民工作为扩面主攻方向。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0.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5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3.7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比2006年末增加14.3万人和3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完成全年目标,为8.53万人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2.44亿元。企业人均养老金水平较2006年每月提高105元。全区已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5个盟市和其他盟市的17个旗县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人数达到98.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63.6万人和139.1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31万人和17.1万人。
  (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7年12月底,自治区101个旗县(市、区)均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标志着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区已全面建立。全区各级政府累计筹集资金2.7亿元,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23亿元,共向3万余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3300余户,全区新建(收购)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约3000套。二是各盟市普遍加大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全区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较2006年有明显增长,全年完成投资54.2亿元,施工面积778.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99.8万平方米,使3.7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从中受益。
  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的实施,全区各项民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农村牧区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建设还有一些缺口,村村通客车还没有实现,特别是边远地区农牧民出行还不方便。二是农村牧区饮水不安全的人口比重较大,“十一五”后三年,还有2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急需解决。三是还有7万分散农牧户和25万农牧民未用上电,主要依靠风光互补系统解决用电问题,目前资金缺口较大。有5个极为偏远未通电的嘎查村没有解决通电话问题。四是全区还有110万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69万人,低收入人口41万人,使这些人口摆脱贫困的任务还很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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