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8〕16号 2008年2月20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科技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2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区内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现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也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近年来,我区技术标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整体意识、机制、水平和竞争力方面与国际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技术标准对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推进我区重点产业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基本原则是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国际接轨。
(一)坚持政府推动原则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应统一思想,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市场引导原则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三)坚持企业为主原则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国际接轨原则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要面向国际市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