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市区2007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
(渭政办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12月,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安排,市建设局对各县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大部分县市区健全了工作机构。全市除蒲城、华阴外,其他9个县市区均把廉租住房建设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主管部门,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韩城、白水、合阳、澄城、大荔、临渭6县市区还成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出台了相关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促进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4个县市完成普查建档工作。韩城、白水、合阳、澄城分别确定了各自的保障条件,对城镇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建立了廉租住房家庭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电脑申报。
(三)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韩城市政府拨款16万元,率先对164户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给予租金补贴,完成全年保障任务的50%。白水县政府拨款4万元,对224户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给予了租金补贴,完成全年保障户数。合阳县24户、华县24户廉租房已开工建设,潼关25户、富平30户廉租住房已落实县房管所负责,近日动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一些县市区政府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虽然下达了目标任务书,但落实情况较差。全市除韩城、白水、合阳、华县外,其他县市区均无实质性进展。蒲城、华阴至今未理顺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是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较差。全市11个县市区除白水外,其他县市区均未完成年度保障任务。华阴、蒲城、临渭、大荔、澄城5县市区基本未动。
三是普查建档工作滞后。蒲城、华阴、华县、潼关、大荔、富平、临渭7个县市区没有开展普查建档工作,底子不清,致使后续保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是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出台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意见,没有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尚未编制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