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工程。2008年安排9个宅基地整理项目,其中首批启动5个项目。实施农村改厕工程,2008年改厕7000户,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改厕资金补助主要是针对三格式卫生厕所,市财政每户补助100元,县(区)财政配套补助100元,其余农户自筹。
(九)实施通乡公路工程。2008年我市开工建设通乡公路174.6公里。所需资金,除省、市定额补助外,不足部分县自筹。
(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宗旨,积极进行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对西园新村、德胜门小区、铁路二村和市寿春路215号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所需资金,市、区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推进和谐合肥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统一领导,加强协调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民生、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增强主动性,强化责任感,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协调服务到位、资金到位、监管到位。
(二)细化实施方案,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实施方案要细,政策措施要实,要向基层和群众公开。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落实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政策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但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层层加码。要按照民生工程筹资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统计基础数据,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不留缺口。对因政策目标调整预算安排不足的,应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实现财政超收等方式,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夯实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推广和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做法,切实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把惠民成效落实。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严格资格确认程序,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支付到人。对工程类项目,严格审查配套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民生工程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