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宜春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宜春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宜春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防治方案。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本防治方案。
一、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7年,我市全年降雨量比往年偏少,没有出现因雨量过多而发生各类地质灾害,列入省、市防治方案监管的129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宜春市气象局“宜春市2008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2008年汛期(4-6月)总降水量比2007年增多,为正常年景。部分地区有降水相对集中期,5月下旬至汛期结束有阶段性较强降水时段,可能出现洪涝和内涝。汛期总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预计汛期总降水量为700-760毫米(多年均值为767毫米),为正常略偏少年。汛期结束期全市略偏早,在7月上旬前期。预计2008年影响我市台风数较常年略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08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和年初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我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范围、规模、危害总体上可能高于常年。地质灾害总趋势是:4月至7月上旬,特别是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降水集中期,受突发性强降水及山洪影响,丘陵和山区的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边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旅游景区(点)高陡岩体等地段,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的沟谷狭长、坡面汇水面积大、物源丰富的地段,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市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可能出现异常或形成地质灾害。8月至10月下旬如出现干旱,将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次易发区和采空区,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因此,2008年我市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范围、规模和危害可能高于常年。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三、全市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划分3个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
1、万载县北部-铜鼓县-宜丰县-奉新县-靖安县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2、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袁州区西北部-万载县南部和西部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3、袁州区西村-宜春市城区-彬江-高安市南部-樟树市北部-丰城市北部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
4、丰城市南部-樟树市东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护区;
5、袁州区北部-万载县东部-上高县大部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2008年全市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726处。按险情等级分:特大型4处,大型3处,中型 40处,小型 679处;按规模等级分:大型21处,中型63处,小一型112处,小二型530处;按区域分布:樟树市15处,丰城市12处,奉新县31处,高安市8处,靖安县40处,上高县4处,宜丰县64处,铜鼓县219处,万载县53处,袁州区256处,明月山风景名胜区24处。需列入省、市级《防治方案》监管的有129处,其规模、危害和分布情况详见附表四。
(三)重点防范期
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7月上旬前期,如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到8-9月;地面蹋陷重点防范期为8月至10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发生地质灾害时,力求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全市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城镇规划区、新农村建设、工矿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二)开展汛前排查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
汛前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划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确定本年度重点监测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根据排查情况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辖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点防护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