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逐步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建设;
--开展中期评估,并组织表彰。
四是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
--对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进行表彰和奖励;
--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13、加强领导。市政府负责领导
《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全市实施工作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从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对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
《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
14、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明确本地实施
《科学素质纲要》的任务及责任单位,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把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15、强化保障。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承担的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