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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集中整治歌厅和旅店等涉危行业无照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抽查的形式,对各县(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书面总结交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组织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刘向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翁越、市工商局局长翟永良担任,成员由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政府督察室、本溪电业局、本溪日报社、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南芬区政府、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长车文田担任(联系电话:96315-2301)。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时间紧、难度大、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作战、齐抓共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市工商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情况汇总;排查并提供无照歌厅、旅店、网吧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为符合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前置审批条件的歌厅、旅店、网吧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歌厅、旅店、网吧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市文化局:为具备前置审批条件的歌厅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对无照经营的网吧、歌厅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市公安局:为具备条件的旅店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歌厅、旅店依法查处;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市消防局: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歌厅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依法查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歌厅、旅店、网吧。
  市环保局:为具备经营条件的歌厅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不具备条件而从事经营的歌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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