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和消防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及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郑建办〔2008〕3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逐渐升高,现已进入火灾事故、食物中毒易发季节。3月2日,我市在建的龙源花园1号楼发生模板火灾事故,同日在建的百花里一号院拆迁安置楼工地,因临时更换炊事员,误将废机油当作食用油炒菜,造成32人食物中毒事件。这两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建筑施工人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我市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及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级建设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自身培训,提高防范火灾和预防食物中毒的能力
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利用农民工夜校或其它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使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员、操作人员及一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做到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食物中毒和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自我防范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加强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必须挂在制作间明显处,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炊事人员配备两套工作服、帽,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3.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特别要注意保持食堂操作间内外环境的卫生整洁,积极采取防蝇、防鼠、灭蝇、灭鼠、灭蟑措施。食品储存要严格做到“四分开”(即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食品与杂物、药品分开),三隔离(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隔离),非生活用品严禁带入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