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建立交易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
交易中心各科室(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有形建筑市场星级化服务,快速、便捷、优质、高效地做好重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服务的阳光作业平台,决定建立交易服务“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是交易中心在受理重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场交易过程中,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跟踪的服务方式,从优、从快为招标人受理进场交易登记资料、提供交易活动安排并做好交易服务各项工作。
二、交易科具体负责重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主动与项目管理部门、招标人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下联动和工作衔接,提前介入,帮助并指导招标人做好项目进场交易的实施工作,并实施跟踪服务。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绿色通道”项目进场交易的资料受理和信息录入,以及交易活动安排,并落实到专人及时提供优质、快速、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信息科负责根据“绿色通道”进场交易项目特点需求,及时提供交易服务信息系统的程序开发、开评标活动中的照相、录像等特殊服务。
三、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交易服务“绿色通道”的有效实施,建立交易服务“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交易中心副主任谭洪担任,副组长由交易科科长袁水懿担任,成员由车华强(信息科科长)、李秀霞(交易科副科长)、朱安卿(交易服务中心经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易科,日常工作由李秀霞负责实施,办公电话0371-67188784。
四、交易中心有关科室(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交易服务“绿色通道”的工作实施,搞好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交易服务工作,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交易主体各方的监督。对无故延缓“绿色通道”工作进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关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