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者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涉案金额人均不超过依法应支付金额10%的。
(六)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涉案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
(七)违法行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率不超过10%的。
(八)其他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社会危害后果较轻的。
八、根据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一般情节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侵害对象人数不超过单位全体职工人数10%;或者侵害对象人数不超过5人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有关时间或期限规定,超过规定时间或期限的1.5倍以下;或者未达到法定时间85%的。
(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四)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涉案人均每月不超过16小时的。
(五)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者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涉案金额人均不超过依法应支付金额15%的。
(六)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涉案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
(七)违法行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率不超过20%的。
(八)存在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三种违法行为之一的。
(九)其他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
九、根据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侵害对象人数不超过全体职工人数15%;或者侵害对象人数不超过10人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有关时间、期限规定,超过规定期限2倍以下;或者未达到法定时间的80%的。
(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
(四)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涉案人均每月不超过24小时的。
(五)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者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涉案人均金额不超过依法应支付金额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