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乡村
重点解决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柴草等问题,实行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扫、定期清运,有效改善村容村貌。
通过集中整治,使影响全省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民众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新格局。
三、实施步骤
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4月初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部门根据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08年4月至11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根据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卫生旅游景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开展全面整治活动,逐项狠抓重点整治任务的落实。7月初,省爱卫会将派出检查组赴各地检查考核,选择典型,召开现场会议,交流经验,推进整治。
第三阶段:2008年12月为总结评比阶段。省爱卫会将组织对全省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市、县、景区,对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行全省发动,以市组织,以县实施。省人民政府建立以省爱卫会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整个“清洁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检查评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当作顺乎民意的民生工程、科学施政的管理工程、招商引资的环境工程、考核干部的作风工程来对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开办专栏,深入进行跟踪报道和批评曝光。各地要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环卫设施管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环境卫生巡查员和保洁员待遇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整治工作中,各地要以国家级卫生先进单位长治市、黎城县、壶关县、晋城市东四义村为榜样,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树立一批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示范典型,年底全省要评选出5个卫生先进城市、15个卫生先进县城、10个卫生先进景区,同时,对卫生最差县城,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