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肃会议纪律。参加省人民政府会议的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随意离开会场;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等。列席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随从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九、规范会议文件。会议文件、材料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对有关工作意义或重要性的一般性论述,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会议文件、材料要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份数印制。
十、降低会议成本
会议召开期间,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赠送礼品或发放纪念品;会场布置、安排要简朴实用,会议文件、材料只需简单装订。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会议召开地的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精简会议工作人员,力求节约开支。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2.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3.省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
4.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5.全省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
6.省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制度
7.省人民政府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制度
8.省人民政府领导外事活动安排制度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及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会议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
根据会议内容,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可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决定和部署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2.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研究和通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4.讨论和通报重大改革和机构变动情况;
5.讨论其他需提交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
二、会期与参会人员
1.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
2.省人民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扩大到省有关部门、单位和市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