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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劳社发[2008]39号)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局,医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我区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和不足

  2007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改善民生。通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等各项措施,全区劳动保障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在自治区各系统综合评议中,劳动保障系统的综合评议位次较上年度上升了两位;首次参评的社保经办机构系统综合评议位次名列第四名,自治区社保局在自治区政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评议中名列第三,全区还有部分市、县(区)社保部门也进入当地政风行风评议的前三位。全区有7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有6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评为全区优质服务窗口。通过政风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劳动保障部门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原因。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重视不够。个别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在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对政风行风建设对于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认识不足,导致领导缺位、措施软弱、工作漂浮,把政风行风建设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没有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没有将政风行风建设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有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敬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松散、服务场所脏乱、服务水平低下,政务公开不规范,服务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不严格,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不文明执法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劳动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工作效率低下。有的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不能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工作纪律松弛、办事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对群众的反映和诉求重视不够,一些群众的合理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反映出抓规章制度不落实,抓队伍管理不严格,抓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地方政风行风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具体工作和成效人民群众不了解,兄弟部门不了解,党委政府不了解,既不会充分发挥广大劳动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又不会充分利用宣传这个大舞台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和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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