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南宁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08〕7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长林 副市长
副组长:
王永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陈世平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 竑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邓国付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梁兆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陈晓玲 市文化局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贾玉成 市旅游局局长
李天绍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揣小勇 南宁供电局局长
彭 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家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