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安排
本次“回头看”行动从今年3月上旬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3月上旬至4月30日)。按本次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检查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5日)。5月15日前,组织对各县、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政府作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回头看”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着重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限期建立,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集中学习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矿产法律法规以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要从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案件,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