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蒸汽价格的批复
(宁价工[2008]64号)
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的供热价格的请示》(宁秦电[2008]11号)收悉。鉴于电煤价格的上涨,为确保正常供汽,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经研究,你公司蒸汽中准零售价格调整为164元/吨,按上下10%的浮动幅度,自主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蒸汽中准零售价格调整后,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挖潜改造,切实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自主确定的零售价格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