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转正工作的通知
(豫建规园〔2008〕27号)
各省辖市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城管局、建设局: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促进我省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依照
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我厅定于近日开展全省城市绿化企业试行二级资质转正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达到《资质标准》的相关要求,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省建设厅批准的试二级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均可参加此次转正申报工作。
二、申报内容
拟申请转正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转正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以及2007年度全年纳税凭证;
4.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应不少于6人);
5.企业上年度主要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结算书五项;
6.企业上年度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含企业法人和经营、技术、财务负责人);
各申报企业应按照上述顺序,认证整理申报材料。并提交转正申报材料1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转正申请表》1套、电子光盘1套。各企业申报考核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复印材料应清晰(黑白复印,A4规格)。
三、时间安排
此次资质转正申报工作自2008年4月10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一)受考核的企业应于2008 年4月20日之前将考核材料报送至省风景园林学会,过时不予受理。
(二)2008年4月10日-4月25日,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
(三)4月25日后,省建设厅将根据考核材料审查情况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