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08〕54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建设口有关委局:
2008年,我国要举办“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确保社会稳定与生产安全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国家把2008年做为“隐患排查治理年”。国务院、省政府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都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建设部对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安全生产及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南省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及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建设系统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按照《河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豫建建〔2008〕28号)的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排部署到位、组织检查到位、整改治理到位,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二、受到灾害的地区要切实做好灾后重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特别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在建工程重新施工、建筑边坡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重建维修、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危旧房屋检测加固、景区和园区灾后恢复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范次生灾害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各自工作和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救援预案的可靠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一旦发生事故或灾害,能做到及时快速应对,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逐级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明确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务必于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细表》、隐患排查文字情况说明报省建设厅归口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