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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规审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省辖市要在政府统筹安排下,尽快明确牵头单位,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机构,抓紧部署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四、重点内容
  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全面检查
  1.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
  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各市的自查情况,省直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辖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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