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市统计局:除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和市外经贸局系统以外的批发业和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咨询与调查业。证券业,保险业。中央、省直属零星服务业单位,其他无主管部门的社会零星单位服务业活动。
三、实施步骤
我市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基本思路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在调查方法上,先开展重点调查,后开展抽样调查。在制度建设上,先完善总体方案,后健全各行业制度。
根据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现状,在继续做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4个门类调查、11个行业大类抽样调查和旅游、物流等重点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他未以市为总体开展全行业调查的行业,分步组织实施:
第一:2008年重点做好基础工作,并在部分行业开展全行业调查。
上半年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领导、调查网络和工作步骤,出台《盐城市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开展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
下半年,在道路和水上运输业及城市公共交通业,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业,水利和环境业,广播和电视业7个门类(大类)建立全行业调查制度,以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结果为基础,建立7个门类(大类)的调查单位名录库,确定重点调查单位,建立调查网络,进行业务布置和培训,并开展重点调查单位的调查工作。
同时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结果,对以市为总体开展的11个行业大类的服务业抽样调查,扩面到以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样本量由现在的200家扩大到600家。建立未开展调查的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第二:2009年全面开展调查,与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对接,力求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
一季度,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农林牧渔服务业(大类),地质勘查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等开展全行业重点调查,同时开展以县为总体对所有行业非重点单位进行抽样调查。上半年,从总体上形成涉及服务业所有行业的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制度。2009年年报,以实际调查的服务业统计数据,全面反映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等。
四、调查制度及方法
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业全行业统计调查采用综合报表制度与行业内部报表制度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内部服务业报表制度,按季度上报市统计局。省级主管部门没有制定报表制度的执行《盐城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