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8〕40号)
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实现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经贸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建设局、房管局、旅游局、科技局、水利局、劳动与保障局、民政局、体育局、人民银行盐城支行、工商局、广电局、统计局、盐城市企业调查队等单位组成。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由市统计局局长和盐城市企业调查队队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
(二)根据国家、省关于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服务业核算的基本资料,形成“统一制度、部门分工、各负其责、集中核算”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
(四)加强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研究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服务业统计数据共享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服务业统计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五)对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定期巡查,以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为重点,开展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