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指导监督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开展争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市体育局:要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游泳池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卫生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无烟体育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市卫生局:贯彻实施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做好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抓好卫生城、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与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农村改厕、改水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制定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蔓延;解决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具体承担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环保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协调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严肃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抓好市区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
市广电局:指导和参与全市健康教育、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影视作品创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
盐城工商局:依法把好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监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卫生基础设施的完善,参与创建卫生先进市场活动;做好工商登记发证中卫生许可的把关工作;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
盐城质监局:在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中,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旅游局:制订旅游行业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单位公共卫生和防病管理;加强对全市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单位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机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市级机关公共卫生和防病管理;在市级机关中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食堂等卫生评先活动,提高广大公务员的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参加当地开展的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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