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制镇“一书两证”和乡、村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失效]

  1.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和项目的性质,核定用地规模等,确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附图和附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编制要求。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1.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附图和附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