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项目建设,提高增收实效
4、实施整村推进。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市级补助资金中,将资金的增量部分、原有新建设施农业扶持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相对集中,主要投向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村级项目区建设。结合高效农业规模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以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的行政村为重点,全市每年集中力量建设50个增收项目区。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都建成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区,实现低收入纯农户整村脱贫。整村推进项目区建设实行申报制,以村为单位向区县农办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报(较大项目区可以联村申报建设),经市级审核批准后实施。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区审批立项依据是:(1)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村内低收入纯农户达到100户以上,或者占总人口7%以上;(2)预期效果明显。项目村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超过1500元,其中实施的项目能带动50%以上的低收入纯农户增收。(3)各级配套落实到位。区县及镇村对项目区的配比投入不少于10万元;(4)基础条件较好。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大户等带动主体有一定实力;(5)基础工作扎实。低收入纯农户组织领导工作较好,措施落实有效,增收台帐健全,项目可操作性强,实施责任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规范。
5、做实增收项目。以镇村为单位建立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库,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公示告知程序,由低收入纯农户自行选择实施,实现“菜单式”项目增收。要将项目库建设的重点放在发展高效农业和转移就业上,鼓励低收入纯农户租用农业设施,扩大种养规模;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加大种禽、种畜、种苗补助,提高低收入纯农户发展生产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实施政府购岗安置,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纯农户非农就业。
6、创新增收途径。鼓励增收项目区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确保低收入纯农户土地收益逐年有所增加。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优势,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纯农户吸收为会员,带动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区内各级财政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产生的收益专项用于扶持低收入纯农户增收。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