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印发;能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一家名义行文的,不联合行文;能以函或内部传真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能以“白头”印发的,不印发红头文件;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对文件或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一般以《督办通报》形式印发,不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要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给部门加印文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地、各部门不得层层转发。领导同志的讲话,不宜公开发布的,以《襄办通报》、《政府情况通报》形式印发;可公开公布的,应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领导同志讲话的主要内容已见报或在政府网站发布,或已印发会议材料,或会后已由部门印发的,一般不再印发《襄办通报》、《政府情况通报》。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成员调整的,一律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各类先进表彰的前期评选工作,一律由部门自行发文部署。
(三)压缩文件篇幅。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领导同志讲话印发《襄办通报》、《政府情况通报》时,应视情作必要的精简,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四)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尽量减少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五)精简简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办好现有简报,一般不再增加新的简报种类;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编发简报要严格按规定报批。
(六)提高公文传输效率。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三、少讲话,讲短话
(一)减少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报告。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确需市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原则上只请分管领导出席。
(二)限定讲话篇幅。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全市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